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404号)

2016-08-01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6〕40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

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现将《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食安办〔2016〕2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是学校应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底线思维,常抓不懈,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二、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值守、指挥决策等覆盖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工作。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舆情监测、预警处置、信息报告和重大活动等应急工作的管理。

三、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措施

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和工作人员,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落实应急资金和物资保障,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装备配备、应急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预算,落实各项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措施。要严格考核与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将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上级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

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