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关于核实2016年度综合能耗数据的通知(勤产函〔2017〕21号)

   2017-07-10    作者:佚名    来源:

勤产函〔2017〕21号

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关于核实2016年度综合能耗数据的通知

 

有关省属高校后勤处(后勤集团/公司):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建立四川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的通知》(川机管函〔2017〕533号)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建立四川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凡年度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省属高校将列入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我中心依据各省属高校上报的2016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对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拟确定西南石油大学等28所高校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现请你校就2016年能耗数据进行核实并形成书面核实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7年7月15日前邮寄至我中心。

联系人:宋飞,联系电话:028-86789756,邮寄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68号,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邮编:610016。

    

附件:2016年度综合能耗1000吨以上高校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