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的通知(川教函〔2016〕185号)

   2016-04-14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的通知

 

川教函〔2016〕185号

各市(州)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的通知》(川绿委〔2016〕5号)精神,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全绿委〔2016〕2号)转发你们,希望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绿委二十次全会关于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的战略部署,以及王东明书记在2016年省和成都市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中关于“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学习宣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积极创建“绿化示范学校”和“园林式校园”,深入开展“弘扬生态文明,绿化全川校园”活动,大力推进校园绿化工作。现根据《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绿化工作回顾和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川绿委办〔2016〕6号)精神,并结合我省教育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校园绿化工作体系

各地、各校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做好“十二五”绿化工作总结,谋划好“十三五”绿化工作。要加大对校园绿化工作的投入力度,按照“大规模绿化全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行动”要求,积极推进机关、校园绿化美化,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要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修复,深入推进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校园绿化队伍建设

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绿化教育进课堂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绿化校园、创优美环境”的观念意识,带动和引领社会进一步形成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要定期组织专家针对学校领导、后勤管理人员和绿化从业人员,开展景点设计、树木栽植、病虫害防治等园林绿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学校绿化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积极开展“绿化示范学校”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开展“绿化示范学校”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园林绿化工作水平,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绿树成荫、生态环保、低碳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