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4〕524号)

   2015-02-09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4〕52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教育

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川质强省办〔20144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20148   


 

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

工 作 方 案

 

按照《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川质强省办〔2014〕4号)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宣传教育作用,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并通过义务宣讲影响家庭、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二、活动内容

(一)借助多种载体,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教育电视台、报纸、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等校园信息平台,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组织专题展览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国家、省对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质量的校园氛围。

今年质量月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LED显示屏或显眼位置滚动播放或悬挂2-3幅质量宣传标语口号,内容有: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国全民重质量共筑中国梦增强质量意识建设质量强国全面提高质量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质量助推经济转型安全促进社会和谐质量上台阶生活上品位质量是民生之重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是民生之本质量是幸福之根;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共建美丽中国。

(二)丰富活动形式,开展质量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今年我省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开展质量主题教育活动。要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城市质量节、园区质量行、质量安全周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活动。要充分发挥班、团、党等组织作用,组织师生开展征文、竞赛、演讲等比赛,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企业家走进学校开展质量专题讲座、咨询,深入普及质量知识,促进师生树立质量意识。

(三)积极主动配合,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质量月活动期间,各高校要积极配合质监局,开展阳光纤检进高校活动;要会同团委、质监部门,组织开展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选聘大学生担任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各地、各校要会同质监局,指导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走进企业、社区、街道,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节目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质量宣传,宣传产品质量安全,收集和反映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反映质量诉求,提升群众质量意识。

三、活动要求 

各地、各校要对教育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确保质量月活动有特色、有声势、有成效。

各地、各校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并及时做好总结。请各地、各高校在201410812:00前将活动总结、有关活动信息稿件、3-5张有关图片(文件名注明时间内容)及1-2个视频(文件名注明时间内容)报我厅。我厅将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以一定的方式进行报道或表扬。市州教育局联系人:王国强,电话:028-86661534,报送邮箱:zxxk1534@sina.com;高校联系人:陈佳玲,电话:028-86716397,报送邮箱:1780520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