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产函〔2014〕18号
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
关于2014年度评估(复查)验收高校标准化食堂
标准化公寓的通知
有关高校后勤处、后勤集团(公司):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4〕221号)要求和有关高校申请,现就2014年度评估(复查)验收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抽调省高校后勤协会伙食专业委员会、公寓与物业专业委员会有关人员,以及部分高校后勤部门负责人,分别组成2014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评估(复查)验收专家组,负责相关项目的评估(复查)验收工作。
二、评估(复查)验收范围
(一)2006年被省教育厅授予“标准化食堂”或“示范性标准化食堂”称号的学生食堂
(二)2008年被省教育厅授予“标准化公寓”或“示范性标准化公寓”称号的学生公寓
(三)2013年高校申请延期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公寓”
(四)2014年高校新申报“标准化”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
三、评估(复查)验收程序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议、五交换的程序进行。
一听学校情况汇报。二实地察看食堂、公寓建设及管理等情况。三查阅食堂、公寓从业人员资质等证、照、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四由专家组成员汇总、商议评估(复查)等情况。五专家组与学校交换意见。
四、评估(复查)验收时间
10月27日至11月26日期间,具体到达学校的评估验收时间由各专家组确定。
五、专家组组成及分组安排
(一)标准化食堂评估(复查)验收
第一组:
组 长 杨晓野 四川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
成 员 王华庆 电子科技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甘鹏志 原四川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黄 鉴 四川理工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
伍 敏 西南民大航空港校区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霍 振 四川师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
复查食堂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三食堂
四川民族学院学生二食堂
第二组:
组 长 杨凌云(四川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 严 荣(西南财经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
罗超林(西南科技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马勇峰(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张华林(四川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技术顾问)
陈 永(四川师范大学后勤集团中心副主任)
新评食堂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第一食堂
西华大学四食堂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羊马校区学生食堂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
复查食堂
西华大学三食堂
四川旅游学院新苑餐厅
(二)标准化公寓评估(复查)验收
第一组:
组 长 盛 鹏(西南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党委副书记)
成 员 袁世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
刘广儒(西南科技大学后勤处副处长)
刘 俊(西华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
唐 瑶(西南财大后勤服务总公司公寓中心经理)
新评公寓
成都理工大学松林园1、2号楼
复查公寓
成都工业学院致远居1-6号
第二组:
组 长 刘廷平(西南石油大学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
成 员 伍 宏(四川农业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总支书记)
陈 青(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韩正林(成都理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冯治平(四川理工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
罗丹琼(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副部长)
闫 泓(成都工业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新评公寓
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学生公寓25、26舍
复查公寓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港校区13-17号学生公寓
第三组:
组 长 兰 京(四川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 李志宏(电子科技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张 洪(四川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李卫星(川北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副处长)
陈超超(西华师范大学后勤处副处长)
唐天卿(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寓中心主任)
谭 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宿管中心主任)
复查公寓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天佑斋1-14幢(第10幢为示范性)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7、8号学生公寓园区
六、其它事项
(一)凡接受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评估(复查)验收的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四川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2013)》、《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公寓评估标准(2013)》(详见川教函〔2013〕381号文)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包括评分表),以及供专家组查阅的有关证、照及规章制度等资料。
(二)请参加专家组的成员所在单位给予评估(复查)验收工作大力支持,专家组成员的差旅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三)请各专家组成员根据所在分组通知的集中时间和地点,及时到位,统一评估(复查)标准,明确任务。
(四)请各专家组根据相应的评估(复查)标准分项计分,在评估(复查)完成后,将签署有验收意见和成员签名的评分表,即时报送我处。
(五)评估(复查)验收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规定。
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