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制定十条措施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学校后勤人在行动】   2020-02-20    作者:佚名    来源:广元市教育局

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疫情防控,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广元市教育局制定十条下防控措施。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全力组织开展食堂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肺炎疫情在食品制售、就餐过程中传播。要在当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落实食堂卫生防疫各项工作。 

二、严禁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

普通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等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严禁无证经营,严禁承接宴席和对外开放。

三、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严格按照广元市应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员工健康排查,坚持每天对在岗员工测量体温,做好晨午检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就诊。在岗员工需佩戴口罩上岗,并及时更换口罩,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每天对工作服进行消毒。就餐区域入口处应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和洗手消毒物品,监测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方便就餐人员餐前洗手消毒。

四、加强餐具和工用具管理

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加工工具、盛放食品的容器在每餐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确保清洁卫生;提供送餐到教室的,必须对外送餐食的餐车、保温箱、周转用具等及时清洁消毒。 

五、加强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严禁非本食堂人员进入后厨。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入后厨须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减少桌椅摆放密度, 加大就餐者之间空间距离;食堂内应配备有抑菌作用洗手液和手部消毒用品,加强对加工场所、就餐区域、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场所的消毒灭菌。对餐厨垃圾应使用加盖式垃圾桶并使用垃圾袋,废弃口罩、手套应放在密闭容器内,餐厨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对垃圾桶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

六、加强采购环节管理

要求食品原料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手套,避免手部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保持食材采购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须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七、加强食品原辅料管理

严格落实采购环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食品、非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学品应分开存放。散装食品拆开包装后,应留存产品原始包装信息。食物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应分开存放,冷藏食品在0~8℃储存,冷冻食品在-15℃以下储存。加强储存环节日常管理,防止食材交叉污染。

八、加强加工制售环节管理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工具、容器、器皿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对食品原材料如鱼类、肉类、蔬菜类进行分池清洗。烹调制作菜品应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须达到70℃以上。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建议主要供应套餐,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需分送至教室用餐的,分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应在盛放菜品器皿上加盖或者使用保鲜膜罩住菜品,使其在传送过程中不被污染,分送过程尽可能采用无接触配送的形式。

九、加强限制性食品管理

严禁采购或使用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和需现场宰杀的活禽畜动物;严禁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制售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等冷食类食品;建议高等学校暂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等冷食类食品供应。

十、倡导错峰和分散就餐

食堂可采用轮流或分散的错峰方式供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每餐饭菜须严格做好食品留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