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强化风险防控评议考核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018-08-31    作者:佚名    来源:

8月30日,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决定从今年起对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年度评议考核。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评议考核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主要考核组织领导、硬件建设、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等方面的内容,以自查评分、实地抽查和考核评分的方式,最终确定A、B、C三个考核等级。对年度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教育厅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由教育厅约谈有关负责同志。

通知明确,教育厅将把年度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对厅属高校预算拨款考核内容,对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结果同时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