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开展中小学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
近日,攀枝花市召开中小学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启动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采购程序是否规范、采购套数价格是否合规、验收工作是否履职尽责、售后服务是否到位、穿着要求是否落实以及运作是否规范廉洁等六方面。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田龙和市纪委监察二室副主任刘翔宇出席动员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和后体科负责人、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会。市教育体育局纪委书记徐璐主持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田龙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全市中小学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治范围、整治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等进行了解读。刘翔宇副主任指出,要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实事求是,确保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徐璐书记强调指出,各县(区)、学校一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二要真抓落实,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务求创新,要抓实每一个节点、重视每一个环节,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三要强化管理,坚持自愿原则,遵守基本程序和要求,在加强论证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和床上用品。局纪委将对校服和床上用品相关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攀枝花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行为,办师生满意的学校后勤,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教育体育系统惩治“微腐败”优化教育体育政治生态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教体委发〔201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着重解决有的学校对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站位不高的问题;解决部分学校领导和经办人员对政策不熟悉,一知半解的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采购中的程序不规范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质量不合格问题;解决校服、床上用品管理中的腐败问题。通过以上问题的解决,加快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市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水平,让领导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近三年来的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事前是否经过备案,是否成立多方参与的校服或床上用品选用组织,选用校服和床上用品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否采用规范的采购形式,是否进行公示,采购结果是否备案等,采购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履行减免承诺。
(二)采购套数、价格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攀枝花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采购年级、套数和价格执行。
(三)验收程序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履行验收职责,产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识,是否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和标识,是否落实“台账”和“明标识”制度。
(四)售后服务。是否严格执行“三包”政策,是否提供上门服务等合同约定事项,学生及家长是否满意。
(五)管理使用。是否落实校服穿着基本要求,是否有强迫学生穿着校服和购买床上用品行为等。
(六)是否规范廉洁运作。是否与厂商进行权钱交易,是否从中牟利,是否暗箱操作,是否收受贿赂、接受吃请、礼品礼金等。
四、职责分工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直属学校(幼儿园)的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各单位、各学校要通过网站、城域网、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大力宣传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校服、床上用品相关政策规定。市教育体育局召开全市校服、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区)教育部门也要相应召开县(区)专项整治动员会。
(二)政策学习阶段(2017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市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县(区)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各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市、县(区)后保中心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校服和床上用品政策文件。各单位、学校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熟悉政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要精通政策,对各种政策文件要烂熟于心,并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学习结束后,于10月30日组织各县(区)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学校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参加校服、床上用品管理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0月31日-11月9日)
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对近三年来的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分年度分批次填报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表1、2),对照政策文件自查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批次、套数、价格、程序是否合规,采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自查自纠报告于 11月9日前上报(直属学校报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县区学校报县区教育部门)。
(四)督查整改阶段(2017年11月10日-11月25日)
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力量对直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县(区)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违纪违法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县(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要进行全面督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督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制定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和教训,以查促建,建立健全定期研判、会商会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问题排查、防范化解、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学校后勤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将此次校服和床上用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经办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努力推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落实责任
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是此次专项整治责任科室;各县(区)教育(体育)局、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部门领导和经办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职责,做好校服、床上用品管理和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严肃查处
各级教育体育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纵容,坚决处理。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坚决查处、问责、通报。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附表1:
近三年学生校服采购专项整治自查表
填表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采购年度 | 是否征求 家长意见 | 确定供应商方式 | 供应商 单位全称 | 购校服 年级 | 品种套数 | 单价 (元) | 产品是否具备合格证和标识标牌 | 满意 情况 | 是否设立售后服务点 |
2015 | |||||||||
2016 | |||||||||
2017 |
填表说明:⑴没有采购校服的年度填“无”;⑵是否征求家长意见栏:征求了家长意见的打“√”,否则打“╳”;⑶品种套数栏:有几个品种分别填几个品种并与套数相对应分别填写。⑷满意情况栏:填“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
附表2:
近三年床上用品采购专项整治自查表
填表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采购年度 | 是否征求家长意见 | 确定供应商方式 | 供应商单位全称 | 购床上用品年级 | 品种套数 | 单价 (元) | 产品是否具备合格证和标识标牌 | 满意情况 |
2015 | ||||||||
2016 | ||||||||
2017 |
填表说明:⑴没有采购校服的年度填“无”;⑵是否征求家长意见栏:征求了家长意见的打“√”,否则打“╳”;⑶品种套数栏:床上用品要填写清楚是几件套,其中每一套含哪些内容;⑷满意情况栏:填“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