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函〔2018〕328号)

节约型校园】   2018-06-14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8〕32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机管函〔2018239号)精神,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

2018611

四川省教育系统

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关于节约能源资源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2018年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将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24号)总体要求,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的目标。各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不断强化,节能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显,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行动、节能宣传培训等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节水管理,继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落实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鼓励开展中水和雨水回收循环利用。推动月均取水量2000吨以上的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和供水管网改造。联合水利厅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834号)要求,完成2018年市(州)教育行政部门80%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省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和单位30%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的目标。持续开展全国、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探索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常态化保障措施。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水平。各省属高校,成都市、德阳市、广元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区学校在2020 5 31 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其他地区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师生员工和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和习惯引导,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逐步完成“到2020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的总体目标。

(三)推进节能改造,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开展以更换高效节能门窗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和围护结构综合节能改造。推动能耗高的中央空调、数据中心等设施设备改造。鼓励使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公共机构燃煤锅炉改造,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项目,逐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认真贯彻《四川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川机管发〔201464号)精神,落实配备新能源汽车比例,新能源汽车应占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35%。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和国管局《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精神,积极推动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加快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做好节能宣传培训,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推进节能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勤俭节约意识。6月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节能宣传主题活动,加大节能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员工和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营造绿色办公环境。鼓励和引导教育系统公共机构带头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

(五)抓好重点管理,加强能耗统计工作。抓好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对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确定标准》,建立教育系统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做好名录库复核、更新工作,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会审,并开展能耗数据抽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网络填报工作,各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要通过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网络直报系统(http://jldnygl.com),于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努力将工作落实落地。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结合本地、本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推进年度节能工作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纳入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各地、各校和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应考评机制,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动性。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