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394号)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018-08-03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8〕39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8〕8号)和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食安办〔2018〕24号)有关要求,拟于7月举行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深入宣传各地、各校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的经验做法。坚定打造食品安全四川的总目标,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大力宣传各地、各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坚持以师生为中心,认清在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给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专业指导、保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及食堂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有关媒体、师生及家长代表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风气,服务广大师生。

(五)推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食品安全“小手拉大手”、“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观看宣传周主场活动

7月10日,省食品安全办联合成都市食品安全办,会同省、市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我承诺 我践行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2018年四川省暨成都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7月17日上午(暂定),将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各界代表将参会。请各地、各校组织师生员工收看有关活动报道。

(二)深入开展教育系统主题日(7月21日)活动

1.深入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栏、微信、微博等阵地和载体,采取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2.利用教育导报、教育电视台、教育厅网站等媒体宣传各地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典型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3.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各校要明确“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已列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食品安全办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要点,列入《“十三五”四川省食品安全规划》,列入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

参照以往惯例,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围绕“食品安全 共治共享”主题,打好科普牌,针对师生及家长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实现精准科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指导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主动担当食品社会共治责任。同时,组织热心参与食品安全的各方人士走进校园,宣传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和科普知识,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

各地、各校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落实食品安全“四位一体”责任,特别是学校的主体责任上。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师生关切,切实把握“融媒体”宣传时代,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整合舆情监测、社会组织、专家队伍、媒体等各方资源,着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联手打出主动发声的组合拳,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川省教育厅

20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