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打响新学年食品安全第一枪

   2017-08-30    作者:何正勇    来源: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打响新学年食品安全第一枪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何正勇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的通知》(食安委【2017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544)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食品安全督查机构,积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一、成立食品安全督查领导小组

  :孙传胜(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朱荣华、倪国庆、李波

  :黄健、何正勇、艾晓丽、邵云海

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安全学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一直以来,学院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分管副院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督查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食品安全学习。823日学院后勤处食品安全科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安委【20173号》、《川教函【2017544号》、《川食药监发【20171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厅洪副厅长关于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和“一防三严”指示。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规程和采购索证制度、卫生制度、留样制度等。

利用学院广播、宣传栏、横幅等媒介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三、开展高规格严要求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为做好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学院于823日举行了全院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希望教育集团安保后勤部部长杨玉建、学院分管副院长孙传胜亲自挂帅深入学院学生食堂、超市和校内食品经营商家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限期整改。

四、层层订立《食品安全承诺书》

学院每学期开学都会与后勤处(食品安全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后勤处(食品安全科)与院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前正在修定、更新《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的相关内容,将于91日前签订完成。

五、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后勤处食品安全科作为学院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学院食堂、超市和校内食品经营商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实行常规检查和不定时抽查,保证对学院食堂、超市和校内食品经营商家进行检查、抽查,覆盖频率达到三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