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作业本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05号)

   2017-08-09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7〕50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作业本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深化作业本的管理改革,适应新形势下作业本管理工作的要求,提升作业本管理工作效率,确保作业本产品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生作业本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7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本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4〕24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免一补”政策,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本管理,强化制度机制建设,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生作业本规范管理工作。  

二、加强作业本质量管理

作业本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涉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形象和公信力。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QB/T1437-2014《课业簿册》生产标准的要求,确保每一批次作业本的质量合格,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将本批次作业本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要建立作业本招标采购台账,做到质量可追溯,责任到人头。采购单位在收货查验时,要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做好验收工作,重点要查看质量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应当配合质监部门做好作业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作业本生产、销售企业应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规范作业本采购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作业本采购工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公开招标采购程序。要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提升各级各类人员采购业务水平。要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本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配合质监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做好作业本采购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加强行业自律,逐步提升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规范参与作业本招标采购工作。

四、加强作业本采购党风廉政建设

各地、各校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纪检专线的作用,畅通企业、师生和家长反映作业本问题和违规违纪招标采购行为的监督举报渠道,加强作业本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工作人员在作业本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 8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