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园林式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的通(川高后〔2017〕8号)

   2017-07-10    作者:佚名    来源:

川高后〔2017〕8号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园林式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委托行业协会承担学校后勤标准化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69号)精神,从2017年,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将承接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的后勤标准化创建申报、评估、验收、复查、授牌等相关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2017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园林式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当年新申报。请各校按照省教育厅2013年印发的《四川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公寓评估标准》、《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评估标准》、《四川省高校节约型校园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进行自评自查,凡自评得分达到标准并申请进行评估的,请在7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秘书处和协会相关专委会。(相关标准详见川教函〔2013380381号文件,可在四川学校后勤与产业信息网 http://www.scyxhq.com 查阅)

(二)复查申报。根据省教育厅对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2017年度协会将对2009年省教育厅已授予标准化称号的食堂和申请延期复查的标准化食堂进行复查(应复查食堂名单见附件1);对2011年省教育厅已授予标准化称号的公寓和申请延期复查的标准化公寓进行复查(应复查公寓名单见附件2)。

凡今年应接受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公寓,各校要对照相应评估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并在720日前提出接受复查的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秘书处和协会相关专委会。对已作出复查安排,学校因故连续两年未按时提出复查申请和接受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公寓,将撤销其标准化称号。

二、业务指导

7月-9月,协会相关专委会委派专家,对学校申报的有关创建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三、评估验收

10月-12月,协会相关专委会分别组建省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园林式校园和节约型校园评估验收组,对经过业务指导并完成整改的创建项目进行正式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的具体安排由相关专委会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今后工作安排。从2018年起,后勤标准化创建工作交由协会相关专委会发文、评估、验收、复查,具体工作安排由相关专委会自行确定。

二)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及部分分支机构秘书处联系人。

1.协会秘书处:宋飞 028-86789756、18008076316;

2.伙食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石磊 13350070862;

3.公寓与物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白志军 13708232442;

4.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青 13882431080;

5.动力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成铁军 13880345672。

 

附件:1.2017年度应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名单

2.2017年度应复查的标准化公寓名单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

2017度应复查的高校标准化食堂名单(22个)

 

一、2009授予标准化称号食堂

电子科技大学学子餐厅、思源餐厅、银桦餐厅、紫荆餐厅、芙蓉餐厅、清真餐厅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学生第三、第四食堂

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桂苑餐厅、杏苑餐厅

绵阳师范学院银杏园食堂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第三食堂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校区食堂、育才校区食堂

二、延期复查标准化食堂

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学生生活广场、清月斋

成都理工大学芙蓉餐厅

西南医科大学桂香苑

绵阳师范学院芙蓉园食堂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二食堂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第二食堂

附件2

2017年度应复查的高校标准化公寓名单(14幢)

 

一、2010年授予标准化称号公寓

四川理工学院汇北校区学生公寓5舍、营盘校区学生公寓10舍

二、延期复查标准化公寓

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学生公寓10-13号楼、15号楼

四川旅游学院学生公寓龙华苑1-5幢、清雅居2-3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