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7〕297号)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017-06-01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7〕297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

全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

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食安办〔2017〕28号)有关要求,6月29日至7月13日举行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围绕宣传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

(三)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及食堂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组织有关媒体及家长代表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风气,服务广大师生。

    (四)推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观看宣传周主场活动节目

6月29日上午(暂定),将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双安双创”授牌仪式,成都市和泸州市代表四川参加成果展。请各地、各校通知师生员工届时收看授牌仪式电视直播,积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参加“双安双创”成果展。

(二)积极组织食品安全巡讲进学校活动

根据属地食安办的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开展首届四川“最美食品药品安全卫士”和“2016食品药品安全守望者”四川入选者巡讲进学校活动。

(三)认真组织教育系统主题日宣传活动

按照省食品安全办《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要求,72日教育厅组织主题日宣传活动,全省教育系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宣传并组织各地、各校参加“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第十八届中国小学电脑制作”、“青少年健康知识有奖问答”等引导青少年养成营养健康饮食习惯,树立食品安全意识的公益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教育报刊、教育网站、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各地、各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班级黑板报等校园信息平台上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制作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海报,在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等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进行悬挂、张贴。

3.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活动。主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深入学校开展讲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行动。通过开办专题讲座、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现场竞赛答题、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专题展览、现场咨询、参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活动,向学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4.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和“校园商家食安承诺签字”活动。邀请师生、家长、社会人士等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向校内商家发出诚信守法的经营倡议,要求商家做出食品安全承诺。

5.联合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

6.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培训有关学校食堂经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属地食品安全办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并形成规模声势。要仔细排查在活动中潜在的安全风险,严密部署灾害预防、消防交通、医疗救治、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宣传效果。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突出标志,突出宣传主题。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并妥善处置。

(三)严肃会风会纪。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原则,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地、各校将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活动总结(含电子版)于7月13日上午12:00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报送联系人:冉光军  联系电话:028-86661837  电子邮箱:zxxk1534@sina.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6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