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关于加强企业会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川高后〔2017〕5号)

   2017-05-10    作者:佚名    来源:

川高后〔2017〕5号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关于加强企业会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协会企业会员发展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组织活力,根据《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企业会员发展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现就协会企业会员发展、管理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会员条件

(一)拥护《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章程》,愿意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加入协会的意愿,并具有一定的履行职责能力;

(二)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在省内高校从事后勤服务工作,且无不良记录;

(四)由协会分支机构或学校会员单位推荐。

二、企业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和相关材料:

1.《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由协会分支机构或学校会员单位出具的关于其从事高校后勤服务工作、无不良反映的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企业宣传册、荣誉证书等。

(二)申请入会的企业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协会秘书处审核;

(三)协会秘书处讨论确定拟发展会员名单;

(四)协会秘书处向理事会提交拟发展会员名单,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交纳会费,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发给会员证。

三、企业会员会费

(一)会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企业会员的会费标准为3000元/年。

(二)会费交纳

请通过银行账号交纳会费。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和管理,统一开具收据。

户  名: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开户行:农行成都橡树林支行

账  号:22801901040003352

四、企业会员管理

(一)协会企业会员发展和管理主要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主要包括企业会员的审查、登记、收取会费、授发会员证明、日常联系和管理等工作。

(二)协会每年对企业会员进行一次审核,审核时企业会员应提交会员证、会费交纳凭据、学校会员单位出具的关于其当年从事高校后勤服务质量评价材料。

(三)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配合协会秘书处加强对企业会员的管理和监督,如企业会员出现不守法、不诚信、违反协会章程相关规定、未通过年度审核等行为,则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由协会秘书处将有关情况通报各分支机构和各会员单位。

(四)协会企业会员要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加强对学校会员单位业务工作的技术支持,积极向学校会员单位提供先进产品、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理念等相关信息,为会员单位提供良好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协助做好企业会员推荐、审查等工作,确保企业会员的合法性、代表性。

(二)各分支机构经协会授权,可在其业务领域内参照协会发展企业会员相关程序发展企业会员。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宋飞,联系电话:028-86789756,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68号。

 

附件:1.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企业会员登记表

2.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拟发展企业会员汇总表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2017年5月2日

点击下载:关于加强企业会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